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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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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日,陈默一早就出了门。

今天陈默准备去给自己购置一处房产。

镇灵司内最好还是不要待了。

常在河边走,难免要湿鞋。

陈默并不想在别人视线下表演“灵石消失术”。

兜里尚有五十灵石,折算下来,得有五千两银子,买一处房屋,倒是绰绰有余了。

在大夏,所有的土地都由朝廷支配。

不管是购买无主之地,亦或者是已购土地的交易,都必然要由朝廷经手。

地属司,是大夏境内小到每个乡镇,都会设立的部门。

陈默特地来到白云城的地属司,就是为了给自己置办一套房产。

说来也可笑,前世在地球,房价高得离谱,普通人仅凭工资,很难能买得到理想的住所。

当时流传着一个段子。

五十年后的春节,爷爷拉着前来拜年的孙子,非常炫耀地问道:

“乖孙儿,你知道爷爷我这辈子做过最了不起的事是什幺吗?”

孙子刚读中学,见识尚浅的他有些迷茫:

“是什幺呀?”

爷爷激动得手都在颤抖,语气极为自豪:

“我还清了房贷啊我!你知道吗,爷爷我还清了房贷啊!了不起吧?哈哈哈......”

陈默脑海中回忆起自己背负房贷,每天三顿饭必有一顿吃泡面的日子,不禁打了个冷颤。

来到地属司,陈默也是轻叹了一口气。

人太多了。

镇灵使的身份很好用,但首先,得见到地属司的人才行。

总不能直接举着黑玄令高喊“老子是镇灵使,都滚一边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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