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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穷的时候,用到自己偷来的东西,感觉妙不可言。
-----正文-----
“在很穷的时候,用到自己偷来的东西,感觉妙不可言。”——王小波
我的人生在我十八岁那年的圣诞节被偷走了。
窃贼是我的第一个爱人,我的前男友。
我到现在都还清晰地记得遇见他的那天发生了什幺。
那天我看了一部文艺电影,片里那个多愁善感的主角在苦艾带给他的幻觉中见到了他死去的爱人,阔别已久的美丽身影同往常一样带着优雅的笑容问“你爱我吗”,然后俯下身亲吻了那位主角的手。
我妄想着一场浪漫,渴望大脑被多巴胺淹没,于是也去点了杯苦艾酒。
只可惜我是个俗人。现如今那酒经过改良,早已不会再有着令人痴迷的致幻效果。而且这玩意又实在是难喝得令我失望——像茴香饺子泡白酒。抿了两口我便兴致缺缺。
我只好撑着脑袋独自发呆。可没过多久,闲适安静就被一个男人残忍打断。他撞进我的那方小天地,举着酒杯冲我暧昧地笑,说我偷走了他的东西。
我的第一反应告诉我他应当是诈骗团伙中的一员,是来碰瓷的。我爱财如命,于是急忙傻乎乎地捂紧自己的钱包,又把随意放到桌面上的手机揣进兜里,满脸戒备地盯着他。
他却不置可否,自顾自地坐到我身边,把下巴放到我肩膀上道:“我的心脏在你这,可恶的小偷,快把我的东西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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