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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言和郑志的两次分别都在下雨的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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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言再一次见到郑志的时候是在自己开的那家烧烤店里,印象里那个留着中长发的男孩子现在却是一个干净利落的寸头,穿着一身训练衣,和战友们坐在一起喝酒撸串。
他第一次见到郑志的时候是在高二那年,他因为性向问题被父亲从A市转来了C市。他走在校园里的那天,那个男孩子蹲在角落一边撸着猫猫一边和他说话,紧接着就被教务处主任赶回班级上课。然后,他就成为了郑志的同桌。
教务处主任怎幺也没想到一个刺头转学生一个不服管教的艺术生居然会私混到一起,他们在艺术楼里、教室里,在清晨的阳光下、落日的余晖中,牵手、拥抱,接吻。
也许青春期的爱情总是以悲剧结尾。郑志和霍言在那个小出租屋里吹着风扇、吃着西瓜规划着两人的未来的那天,霍言的父亲怒气冲冲的踹开了门,拉走了霍言,在那以后他们就再也没见过。郑志也没继续走美术那条路,反而报名去当了消防员。
“好久不见。”郑志依然咧着他那口大白牙。霍言看着他那个光溜溜的寸头笑着说,“怎幺把头发剪了?”郑志讪讪地笑了一下,摸了摸光溜溜的头,“哈哈,方便。”
再一次见他是在一个下雨天的星期五,准确来说不是见抓郑志,是那张被火燎了边的合照,是一张被偷拍的照片,两个人都懒懒的看着镜头,但是霍言知道,在那张课桌底下,他们两个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牵着手。马卫国红着眼眶对他说,“他在最后一刻让我把这张照片给你。是我没护好他。”霍言看着照片什幺都没说,转身便离开了。后来,这家店就再也没开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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